氣體滅火系統使用的一般要求:
1.氣體滅火系統、裝置安裝完畢后,必須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檢查制度,并應由經過培訓的專業人員負責管理。
2.氣體滅火使用人員應熟悉系統、裝置的結構、工作原理、工作狀態及啟動的應急操作。
3.實施氣體滅火錢,人員必須撤離防護區。七佛丙烷噴防后應保持必須的滅火浸漬時間,才可以給防護區通風換氣,開放門窗。防護區未完成通風換氣前,消防值班人員不準入內。必須進入時應戴防毒面具。
4.使用人員應熟悉系統、七佛丙烷裝置滅火后的恢復工作內容及操作。所有零部件均不得自行拆裝,如需拆裝時,應與相關消防技術人員聯系,以免發生質量事故。
5.氣體滅火系統應由經過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的專職圓潤負責檢查和維護。按規定格式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