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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億杰北京消防工程公司?? 添加時間:2020-03-19 20:39:49
規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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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1-2005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9969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GB 12978 消防電子產品檢驗規則
GB 14287.3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第3部分:測溫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
GB 16838 消防電子產品環境試驗方法及嚴酷等級
GB/T 17626.2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3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4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5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6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
GB/T 17626.8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工頻磁場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11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電壓暫降、短時中斷和電壓變化的抗擾度試驗
GB 23757 消防電子產品防護要求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 residual current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detector
監測被保護線路中的剩余電流值變化的探測器。一般由剩余電流傳感器和信號處理單元組成。
3.2
獨立式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 independent residual current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detector
獨立探測被保護線路中的剩余電流值變化并發出聲、光報警信號的探測器。
3.3
非獨立式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 non-independent residual current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detector
能探測被保護線路中的剩余電流值并向電氣火災監控設備傳送相關信息的探測器。
3.4
多傳感器組合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 combined multi-sensing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detector
能夠同時監測被保護線路中的剩余電流值和溫度變化的探測器。
3.5
剩余電流傳感器 residual current sensor
測量被保護線路中的剩余電流值變化的傳感器,一般為剩余電流互感器。
3.6
信號處理單元 signal processing unit
接收剩余電流傳感器的測量數據,并對數據進行分析處理的單元。
分類
4.1 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以下簡稱探測器)按工作方式可分為:
a)獨立式;
b)非立式。
4.2 探測器按傳感器數量可分為:
a)單傳感器式;
b)多傳感器組合式。
總則
探測器應按第6章的規定進行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第5章的對應要求。
基本功能
5.2.1 探測器應設有工作狀態指示燈和報警狀態指示燈。
5.2.2 探測器不應具有斷路器功能。
5.2.3 獨立式探測器電源應采用交流電源(AC 220 V/50 HZ),電源線輸入端應設接線端子。
5.2.4 當被保護線路剩路剩余電流達到報警設定值時,報警器應在30s內發出報警信號,點亮報警指示燈,非獨立式探測器的報警指示應保持與其相連的電氣火災監控設備復位,獨立式探測器的報警指示應保持至手動復位。
5.2.5 探測器的報警值應設定在20mA?1000mA之間,在報警值設定范圍內,報警值與設定值之差的絕對值不應大于設定值的5%;具有實時顯示剩余電流值功能探測器的顯示誤差不應大于5%。
5.2.6 非獨立式探測器與外接的傳感器之間的連接線發生斷路或短路時,探測器應向與其連接的電氣火災監控設備傳送故障信號。
5.2.7 探測器報警設定值可在探測器或與其相連的電氣火災監控設備上進行設置,但只應通過專用工具、密碼等手段實現現場設置。
5.2.8 具有測溫功能的多傳感器組合式探測器還應符合GB 14287.3的要求。
監控報警功能
5.3.1 監控報警功能要求僅適用于獨立式探測器。
5.3.2 探測器在拫警時應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并顯示報警時的剩余電流值(僅適用于剩余電流式探測器)和傳感器部位;報警聲信號可手動消除,報警聲信號手動消除后,應有消音指示,當再有其他報警信號輸入時,報警聲信號應能再啟動。
5.3.3 在報警條件下,在其音響器件正前方1m處的聲壓級(A計權)應大于70dB,小于115dB。
5.3.4 采用外接剩余電流傳感器的探測器,信號處理單元與其連接的剩余電流傳感器間的連接線斷路或短路時,探測器應能在100s內發出聲、光故障信號;故障聲信號與報警聲信號應有明顯區別;故障聲信號應能手動消除;故障光信號應保持至故障狀態恢復。
5.3.5 探測器的報警聲信號應優先于故障聲信號。
5.3.6 獨立式探測器*多可連接4路傳感器。
5.3.7 報警信息應優先于故障信息顯示,在報警狀態下,應能手動查詢存在的故障信息,報警信息與故障信息不應交替顯示。
5.3.8 探測器可設有一組控制輸出,在探測器報警時,控制輸出應在3s內動作,控制輸出的性能應符合制造商的規定。
5.3.9 探測器應能手動檢查其音響器件、面板上所有指示燈和顯示器的功能,自檢期間探測器控制輸出不應動作。
通訊功能
5.4.1 非獨立式探測器應能將實時的剩余電流值和故障信號傳送到配接的電氣火災監控設備。
5.4.2 獨立式探測器應至少具有一組通訊端口。
主要部件性能
5.5.1 指示燈
5.5.1.1 指示燈應采用中文清晰地標注其功能。
5.5.1.2 指示燈應用顏色標識,紅色表示報警狀態,黃色表示故障狀態,綠色表示正常狀態。
5.5.1.3 指示燈在其正前方3m處、在光照度不超過500lx的環境條件下,應清晰可見。
5.5.2 顯示器
5.5.2.1 獨立式探測器應采用數字或字母顯示器顯示信息。
5.5.2.2 在5lx?500lx環境光條件下,顯示的信息應在正前方22.5°視角范圍內,0.8m處可讀。
5.5.3 接線端子
5.5.3.1 探測器應設置外接連接線的接線端子,但不應設置連接被監測線路的接線端子。5.5.3.2 接線端子應清晰地標注其功能。
5.5.3.3 強電的接線端子應設在探測器的內部或用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保護。
5.5.3.4 強電和弱電接線端子應分開設置。
5.5.4 結構
5.5.4.1探測器的貫穿孔應能使相應額定電流值的導線正常穿過。
5.5.4.2探測器的外殼應堅固可靠。
5.5.4.3探測器應采用可靠的方式進行安裝固定。
5.5.4.4探測器的剩余電流傳感器與信號處理單元的連接線長度不應超過3m。
5.5.5 剩余電流傳感器
如采用電流互感器測量剩余電流,應符合附錄A的要求;采用其他原理測量剩余電流的傳感器應符合制造商的要求。
防護性能
探測器的防護性能應符合GB 23757的要求。
重復性
重復測量6次探測器的報警值和報警時間,兩次測量的時間間隔應不小于3min,每次測量的探測器的報警值和報警時間均應符合5.2的。
一致性
將探測器與制造商提供的5個剩余電流傳感器分別配接,測量試樣的報警值和報警時間均應符合5.2的要求。
平衡性
在圖2所示的電路條件下,根據探測器的剩余電流傳感器的孔徑大小,按表1的規定選擇試驗導線。在探測器貫穿孔內的兩根WM導線與貫穿孔軸線平行,且處于相距*遠并固定不動的條件下,調整并保持剩余電流為試樣報警設定值的90%,使探測器以不大于6°/s的角速度繞貫穿孔軸線回轉360°探測器在此期間應保持正常監視狀態;在探測器貫穿孔內的兩根WM導線與貫穿孔軸線呈45°夾角,且處于相距*遠并固定不動的條件下,使探測器以不大于6°/s的角速度繞貫穿孔軸線回轉360°,探測器在此期間應保持正常監視狀態;試驗后,探測器性能應符合5.2、5.3的要求。
注:正常監視狀態指探測器在電源正常供電條件下,無故障報警、自檢等操作時所處的工作狀態。
表1 主回路導線要求
主回路額額定工作電流值In 試驗電流A 導線直徑mm 絕緣層厚度mm
In<63 63 4 0.5
63
100
315
630
1000
大電流沖擊適應性
在圖3電路條件下,按表2規定的主回路額定工作電流值施加對應的瞬態沖擊電流,持續時間0.2s,間隔30s重復測試,共5次。試驗期間,探測器應保持正常監視狀態;試驗后,探測器性能應符合5.2、5.3的要求。
絕緣電阻
探測器的外部帶電端子和電源插頭的工作電壓大于50V時,外部帶電端子和電源插頭與外殼間的絕緣電阻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應不小于100MΩ。
絕緣電阻
探測器的外部帶電端子和電源插頭的工作電壓大于50V時,外部帶電端子和電源插頭與外殼間的絕緣電阻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應不小于100MΩ。
泄漏電流
采用AC220V/50Hz交流電源供電的探測器在1.06倍額定電壓下工作時,泄漏電流值應不超過0.5mA。
泄漏電流
采用AC220V/50Hz交流電源供電的探測器在1.06倍額定電壓下工作時,泄漏電流值應不超過0.5mA。
電氣強度
探測器的外部帶電端子和電源插頭的工作電壓大于50V時,外部帶電端子和電源插頭應能耐受頻率為50Hz、有效值電壓為1250V的交流電壓,歷時60s±5s的電氣強度試驗。試驗期間,探測器不應發生放電或擊穿現象(擊穿電流不大于20mA);試驗后,探測器的性能應符合5.2、5.3的要求。
電磁兼容性
探測器應能適應表3所規定條件下的各項試驗要求。試驗期間,應保持正常監視狀態;試驗后,性能應符合5.2、5.3的要求。
電壓波動
采用220V/50Hz交流電源供電的探測器,在供電電壓為AC187V和AC242V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性能應符合5.2、5.3的要求。
機械環境耐受性
探測器應能耐受住表4中所規定的機械環境條件下的各項試驗。試驗期間,應保持正常監視狀態;試驗后,不應有機械損傷和緊固部位松動現象,性能應符合5.2、5.3的要求。
氣候環境耐受性
探測器應能耐受住表5規定的氣候環境條件下的各項試驗。試驗期間,探測器應保持正常監視狀態;試驗后,應無破壞涂覆和腐蝕現象,性能應符合5.2、5.3的要求。
使用說明書
5.18.1 探測器應有相應的中文使用說明書。
5.18.2 使用說明書應符合GB/T 9969的要求,且與探測器的性能一致。
試驗
6.1 試驗綱要
6.1.1 試驗程序見表6。
表6 試驗程序
試驗程序
6.1.2 除在有關條文中另有說明外,各項試驗均在下述大氣條件下進行:
——溫度:15℃?35℃;
——相對濕度:25%?75%;
——大氣壓力:86kPa?106kPa。
6.1.3 除在有關條文另有說明外,各項試驗數據的容差均為±5%;環境條件參數偏差應符合GB 16838要求。
6.1.4 試驗前,制造商應提供5只探測器作為試驗樣品(以下簡稱試樣),若試驗需要,還應提供與其配套的電氣火災監控設備。
6.1.5 探測器在試驗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檢查:
a)外觀檢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1)表面無腐蝕、涂覆層脫落和起泡現象,無明顯劃傷、裂痕、毛刺等機械損傷;
2)緊固部位無松動。
b)按5.5的要求對試樣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試驗。
基本功能試驗
6.2.1 試驗步驟
6.2.1.1 將試樣按圖1所示與試驗設備連接,調節電流源GR,使電流表A的讀數小于試樣報警設定值的95%,保持1min,觀察并記錄試樣工作情況。調節電流源GR,使電流表讀數以不大于每秒0.2倍試樣報警設定值的速率增加,記錄試樣發出報警信號的電流讀數,定為試樣的報警值。
圖1 探測器報警性能試驗示意圖
探測器報警性能試驗
說明:
GR——剩余電流發生器;
A——電流表;
WR——剩余電流導線;
TR——探測器;
CA——電氣火災監控設備
TS1、TS2——信號輸入端。
6.2.1.2 調節電流源GR,使電流表A的讀數為試樣的報警設定值的105%,保持60s,記錄試樣報警時間。
6.2.1.3 對于具有實時顯示剩余電流值的試樣,檢查剩余電流顯示值與實測值的誤差。
6.2.1.4 對于外接剩余電流傳感器的試樣,設置與傳感器之間的連接線的斷路和短路故障,檢查故障信號的傳送情況。
6.2.1.5 檢查試樣的報警設定值的設置情況。
6.2.1.6 采用剩余電流互感器的試樣,按附錄A的要求檢驗剩余電流互感器。
6.2.2 試驗設備
剩余電流發生器GR應能在導線WR中產生50Hz,0.02A?1A的可變交流電流,*小變化量不大于1mA。電流表A應采用精度至少為0.5級的指針式儀表,或讀數為50mA時基本誤差不大于0.5mA的數字式儀表。
監控報警功能試驗
6.3.1 按圖1所示,將試樣與試驗設備連接,調節電流源GR,使試樣發出報警信號,觀察試樣的狀態。測量試樣發出聲報警信號的聲壓級。手動操作消音功能,觀察試樣的狀態。調節電流源GR,使電流表A的讀數為零,手動復位試樣,觀察試樣的狀態。
6.3.2 在試樣的正常監視狀態下,對于采用外接剩余電流傳感器的試樣,將與外接剩余電流傳感器之間的連接線分別斷路和短路,觀察試樣的狀態。手動操作消音功能,觀察試樣的狀態。將與外接剩余電流傳感器之間的連接線恢復正常,觀察試樣的狀態。
6.3.3 在試樣的正常監視狀態下,檢查試樣聲報警信號和聲故障信號的優先級。
6.3.4 同時具有故障信息和報警信息狀態下,查看試樣的信息顯示情況。在顯示器不能同時顯示所有的信息情況下,手動操作查詢功能,查看試樣的信息顯示情況。
6.3.5 對于具有控制輸出功能的試樣,使試樣發出報警信號,檢查試樣的控制輸出動作情況和控制輸出的輸出特性。
6.3.6 操作試樣的自檢功能,觀察試樣的狀態。
通訊功能試驗
6.4.1 對于非獨立式試樣,按制造商的規定要求(包括通訊方式、*遠通訊距離和通信線路特性)檢查試樣的通訊端口的設置情況和通訊功能。
6.4.2 對于非獨立式試樣,在與電氣火災監控設備之間進行通訊時,在電氣火災監控設備上查看剩余電流值的顯示情況。
6.4.3 對于非獨立式試樣,設置探測器故障信號,在電氣火災監控設備上查看試樣的故障信息顯示情況。
重復性試驗
6.5.1 將試樣按圖1所示與試驗設備連接.調節電流源GR,使電流表A的讀數小于試樣報警設定值的95%,保持1min,觀察并記錄試樣工作情況。調節電流源GR,使電流表讀數以不大于0.2倍試樣報警設定值的速率增加,記錄試樣發出報警信號的電流讀數,定為試樣的報警值。
6.5.2 調節電流源GR,使電流表A的讀數為試樣的報警設定值的105%,保持60s,記錄試樣報警時間。
6.5.3 重復6.5.1、6.5.2的過程共6次,兩次測量的時間間隔應不小于3min。
一致性試驗
6.6.1 將試樣與制造商提供的5個剩余電流傳感器分別配接,按圖1與試驗設備連接,調節電流源GR,使電流表A的讀數小于試樣報警設定值的95%,保持1min,觀察并記錄試樣工作情況。調節電流源GR,使電流表讀數以不大于0.2倍試樣報警設定值的速率增加,記錄試樣發出報警信號的電流讀數,定為試樣的報警值。
6.6.2 調節電流源GR,使電流表A的讀數為試樣的報警設定值的105%,保持60s,記錄試樣報警時間。
平衡性試驗
6.7.1 根據制造商提供的探測器的額定電流,測量探測器貫穿孔的直徑。
6.7.2 將探測器和控制器按圖2所示連接。導線WM雙線穿過探測器TR的貫穿孔。主電源GM的輸出電流調節到探測器的額定電流1n。主電流測量裝置AM的精度至少為2.5級。探測器貫穿孔內壁與兩根WM導線之間應用絕緣層分隔,導線直徑與絕緣層厚度應符合表1的規定。
6.7.3 使探測器處于正常監視狀態,調節漏電電流源GR,使導線WR上電流達到試樣報警設定值的90%。使探測器的貫穿孔內的兩根WM導線與貫穿孔軸線平行,且處于相距*遠的狀態固定不動;使探測器以不大于6°/s的角速度繞其貫穿孔軸線回轉360°,觀察并記錄探測器工作情況。使探測器的貫穿孔內的兩根WM導線與貫穿孔軸線呈45°夾角,且處于相距*遠的狀態固定不動;使探測器以不大于6°/s的角速度繞其貫穿孔軸線回轉360°觀察并記錄探測器工作情況。
6.7.4 按6.2、6.3規定的方法對試樣進行性能試驗。
圖2 平衡性試驗
平衡性試驗
說明:
GM——主回路電流源; AM——主電流測量裝置;
WM——主回路導線; GR——剩余電流發生器;
A——電流表; WR——漏電導線;
TR——探測器; CA——電氣火災監控設備;
TS1、TS2——信號輸人端。
大電流沖擊適應性試驗
將試樣按圖3所示與試驗設備連接,按表2規定的主回路額定工作電流值施加相應的瞬態沖擊電流,持續時間0.2s,間隔30s重復測試,共5次。測試結束后立即按6.2、6.3規定的方法對試樣進行性能試驗。
圖3 大電流沖擊適應性試驗
大電流沖擊適應性試驗
說明:
GR1——剩余電流發生器;
GM ——主回路電流源;
A ——電流表;
WR ——電流導線;
TR ——探測器;
CA ——電氣火災監控設備;
TS1、TS2——信號輸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