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老齡化社會問題的日益凸顯,養老行業正處于一個快速發展的時期,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促進了社會的發展。但是當前養老機構的準入和監管制度還不夠完善,大部分鄉鎮養老院安全意識淡薄、經費不足,導致消防安全管理差,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針對這種現象,筆者結合近期開展的“消防平安 行動”專項檢查,就如何做好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談幾點個人認識。
一、當前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現狀
(一)消防建設方面。大多數辦養老院建設不是獨立的,通常選擇利用原有的居民住宅,經過裝修做成養老院的形式,此類建筑耐火等級低,在消防設施方面存在著 嚴重的欠缺,根本達不到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淋系統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建設標準,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具也缺乏,*基礎的消防設施也很難保 證。有的養老院只配備了簡單的幾個滅火器,個別的連*基本的滅火器也欠缺,還往往存在滅火器未年檢、已過期的現象。還有的養老機構甚至無消防審批手續,消 防設施建設方面嚴重欠缺。
(二)消防管理方面。一是管理人員意識淡薄。很多養老院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單純地追求利益*大化、只注重多招收老人、忽視安全管理的現象,認為每月收 取老人費用,只要把老人吃好、睡好、少生病就完成了養老的義務,在自身消防安全意識和對老人安全教育方面都十分淡薄,輕視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忽視了對老 人的消防安全教育,不能定期組織老人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演練。二是老人安全意識欠缺。孤寡老人作為弱勢群體,有的自理能力差,行動不便;冬季使用 取暖電器多,且不能合理規范自身行為,對已告知的禁止行為仍有可能違反;加上臥床抽煙,私拉電線等現象屢禁不止,使得養老院往往小火釀大災,造成意想不到 的嚴重傷亡。
(三)用火用電方面。有些養老院廚房內使用燃氣,且未與居住部分分隔。有的電氣線路設置不規范,甚至用銅絲或鐵絲代替保險絲,易因電線短路或因接觸不良而 引起火災;有的還存在一些用電不安全的行為,例如:老人使用電熱水壺無人監管而燒干起火,使用電熱毯故障起火等。
二、做好養老機構火災防控的幾點建議
(一)抓好行業監管。消防部門積極加強與民政溝通聯系,建立協同工作機制,有針對性開展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工作,逐步規范養老機構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首先 是強化對民政部門的消防業務指導,督促民政主管部門認真履行法定責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教育規章制度,落實分工領導消防安全負責制;其次是深化“四個能 力”建設、倡導民政系統開展自查自糾,定期組織防火巡查,落實各項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預案,及時發現,整改和消除系統內部存 在的各種消防安全隱患,全面提升養老機構的自我防范能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
(二)強化部門聯動。消防部門會同安監、民政等職能部門成立聯合工作小組,分析研判轄區養老院消防安全工作形勢,聯合開展對養老院供電設施、燃氣設施、疏 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設施進行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對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鎖閉、遮擋安全出口的,責令立即改正;對于外窗安裝影響人員逃生和應急救援的金 屬護欄的,責令立即拆除;對違章使用液化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和電爐等大功率電器的,責令立即清除;對違章使用電器、私拉亂接電氣線路、未按要求配備疏散指 示標志、應急照明和事故廣播損壞的、對于消火栓、自動滅火、自動報警系統損壞的,或無任何消防設施器材的,責令限期整改。對于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積極督促、指導、幫扶,對極易造成火災事故和重大人員傷亡、一時又難以整改的,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協調解決,確保整改到位。
(三)嚴格問責追究。結合實際,針對養老院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職能部門把做好養老院消防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嚴格落實目標考核和“一把 手抓”、“一崗雙責”、制度。督促民政系統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系統管理內容,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將消防工作內容納入考評范圍,工作任務納入督查內容,切 實做到定人、定崗、定責,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凡因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而導致養老院火災事故發生的,逐案追究,嚴肅處理。